2016年4月27日 星期三

【勞動檢查】變形工時,效益何在?在變形工時制度下,加班費又該如何計算?

為使事業單位能更有效率的經營,在不影響勞工正常生活原則下,法律允許雇主在一定條件下,將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做調整變動,此種工作時間即所謂「變形工時」。然而,實施變形工時對於企業而言,究竟能夠帶來哪些好處呢?讓我們逐一來進行探討。

2016年4月5日 星期二

【勞動檢查】工作規則之拘束力為何?與勞動契約產生競合時如何認定?

按照勞基法第70條之規定,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,應依其事業性質,就左列事項訂立工作規則,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並公開揭示之;由此可知,對於員工人數超過一定規模之事業單位而言,訂定工作規則係法律強制之規定,除了須確實制訂之外,亦須報經主管機關進行核備,始屬合法。究竟工作規則存在於勞雇雙方之效力為何?又其與勞動契約之約定不同時,又該如何認定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