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9年7月15日 星期一

【勞動檢查】《樂誠說新聞》喪假期間,偕同家人出遊散心,即屬違反喪假規定?

新聞標題:

新聞中的主角,因為在喪假期間(8)運用其中的3天帶媽媽和親友們去爬山、看海散散心,遭公司以「喪假跑去玩」的名義,直接扣3天薪水也扣全勤!令人不禁心生疑惑,喪假不就是放假嗎?出去玩散心錯了?

【勞動檢查】面對老闆合法的職務調動,員工可以說「不」嗎?


皓澤(化名)為新手人資,初來乍到新公司,總希望趕緊做出一點成績。近日,皓澤發現公司的工作規則已經年久失修了,在老闆同意的前提下,皓澤開始著手針對工作規則中與法令不符的地方進行修正,同時,考量公司人事管理之需求,皓澤也在工作規則中新增「拒絕本公司合法調動者,本公司得不經預告予以解雇」之規定,並將工作規則寄交予勞工局核備。數日後,勞工局來函表示,員工基於合理正當理由不同意接受調動,仍應依其意願或依法發給資遣費,所以,要求公司將該條規定刪除。
勞工局此番見解,實在是讓皓澤摸不著頭緒;皓澤心想:面對雇主的合法調動,如果員工還可以自備正當理由而予以拒絕或要求資遣費,那不等於限制了公司人力運用與組織調整的空間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