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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0月6日 星期二

【職業災害】百元快剪剪到手病變,職災判賠26萬元


新聞內容摘要
百元快剪店「髮秀仕瞬型屋」規定員工月剪髮超過五百顆,每顆獎金五十元,女員工「阿婕」(化名)經常拚到七百顆以上,每天十二小時都待在店內,連午餐、晚餐都帶回店內簡單食用,不敢稍有懈怠,工作兩年兩個月罹患嚴重「右手狹窄性肌腱滑膜炎」,向台中地院提告,請求項目包括職災補償以及延長工時給付。
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,確定「阿婕」的手部因一再重複同一動作而受傷,經評定是職業災害無誤,判決該快剪店要給付「阿婕」包括醫療期間不能工作的工資、醫療費、加班費及特休假未休等計廿六萬餘元。
勞資顧問評論

2014年6月3日 星期二

【勞動檢查】特別休假概念之釐清

特別休假〈以下簡稱特休〉係勞基法賦予勞工之法定休假權利,其目的乃在確保勞工有休息、娛樂以及發揮潛力之機會。雖然勞基法有明文規定特別休假之發放依據以及日數,但實務上,許多員工在雙方終止勞動契約時,常常另外要求雇主補償其當年甚至例年應休未休之特別休假工資,往往讓雇主不堪其擾,甚至對簿公堂。對於勞工的特別休假,雇主究竟該如何處置才能明哲保身,不致因特休問題而與員工之間延伸出不必要的糾紛呢?讓保險碩士來說給你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