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6日 星期六

【職業災害】企業為何需要團體保險?如何掌握團體保險的規劃要領?

您清楚企業為何需要團體保險嗎?即便知道了,又該如何掌握團體保險的規劃要領呢?
就適用勞動基準法(以下簡稱勞基法)之事業單位而言,一旦所屬員工發生職災,無論雇主或勞工本身有無過失,雇主都得負擔勞基法第59條所賦予之補償責任。

n  職業災害經常引發勞資爭議?
觀諸勞基法第59條之規定,其雇主之補償項目包括:必需之醫療費用、醫療期間不能工作之原領工資補償、持續兩年無法工作亦無法認殘之薪資終結補償、殘廢補償以及死亡及喪葬費用補償。雖然雇主之職災補償責任明訂於勞基法第59條,但因職業災害所衍生之勞資爭議總是不厭其煩的經常上演,究其原因,不外乎下列二者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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